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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带队赴宝兴、芦山县调研

 【发布日期:2018-06-19】 【字号: 】  【关闭此页

调研历史文物保护情况

调研古庙宇修缮情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勇率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委工委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宝兴县、芦山县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在宝兴县,调研组深入硗碛乡查看了中国传统村落—夹拉村和平藏寨,泽根村朱毛故居,详细了解了宝兴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李勇指出,宝兴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传承好保护好宝兴县的历史文化。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配齐防火、防水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和保护的关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和文化旅游发展深度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修复,让历史文化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在芦山县,李勇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东汉石刻馆内的樊敏阙及石刻、佛图寺等地,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保护古城、修复古迹、挖掘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等情况汇报。

李勇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芦山县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拓展旅游产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芦山县历史文化悠久,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历史底蕴,尤其是汉代文化,远近闻名。芦山县要充分利用优质的历史文化资源,用好“姜城”这张文化名片,在文化底蕴的深挖和内涵的丰富上做大做足文章,努力打造“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

李勇强调,历史文化名城在建设中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实行保护与利用并重,开发与整合并举的策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逐步形成以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各项事业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古城的整治修缮过程中,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保护原则,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之外,再增加古迹修缮,变“双修”为“三修”,真正让古城有“说头”也有“看头”。

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勤陪同调研。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宇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明登英,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先后陪同调研。(教科文卫工委 鲜朝曙,芦山县人大办、宝兴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