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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深入乡镇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03】 【字号: 】  【关闭此页

72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带领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先后深入清仁乡、思延镇检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在清仁乡,高永洪一行先后走访了清仁乡大阪村竹片厂聚居点、大同聚居点、横溪聚居点及河西聚居点,详细查看了聚居点环境卫生、微菜园管理、私搭乱建等情况,并与在家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作了工作交流。高永洪指出,今年44日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和525日召开全县新村聚居点管理现场会后,各乡镇、街道办以“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扎实开展新村聚居点治理和提升工作,全县新村聚居点管理成效明显,新村面貌焕然一新。但从现场调研来看,近期新村管理工作有所松懈,一些不规范行为有“反弹”迹象出现,大家务必高度重视。高永洪要求,一要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联系聚居点乡镇领导责任、村两委责任、自管委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压力全覆盖、责任全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二要提升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聚居点自管委的作用,切实规范聚居点微菜园管理、环境卫生整治,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强化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全面提升新村聚居点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新村环境;三要建立问题台账。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新村聚居点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在思延镇,高永洪一行查阅了思延镇人大工作档案资料,听取了思延镇人大主席关于思延镇近期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开好乡镇人代会,推进“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高永洪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人大主席要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认识,时刻绷紧人大工作这根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突出重点要围绕乡镇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新村聚居点管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履职尽责,真正达到提出好的建议意见,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广、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势,引导代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中。要深入探索“代表+”聚力行动,充分利用代表是乡村发展“能人”、产业“大户”的优势,拓宽代表履职范围,发挥代表引领作用。(芦山县人大信息中心 杨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