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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2-11】 【字号: 】  【关闭此页

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11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伊林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实施、有效推进,在推动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彰显了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雅安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大局上抓重点,在民生改善上重实效,在依法治市上显作为,在代表工作上出实招,在自身建设上促规范,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雅安的生动实践,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雅安篇章不懈奋斗。